日前,天津市医疗保障局网站发布《市医保局 市教委 市卫生健康委 市税务局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 市妇联关于开展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切实提高儿童参保率,力争到2024年底,80%以上新生儿在出生当年参保。
来源:【烟台市融媒体中心】烟台融媒8月22日讯(记者 张孙小娱 实习生 沈峻如)日前,市民曲女士致电“烟台民意通”热线6601234咨询,她刚生了小孩,在医院的时候用新生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的参保登记,她想了解缴上保险以后多久能享受待遇,户口办下来后如何进行参保信息变更?
人民网天津6月26日电 (记者陶建)记者从天津市医保局获悉,天津市立足医保领域创新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实现新生儿“出生即参保”。新生儿在出生之后凭出生医学证明即可参保,参保后在本市的医疗机构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号进行就医的直接结算,脱卡结算。
今日,天津市医保局网站公布了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24年财政补助标准和2025年个人缴费标准,全文如下:各区医保局、财政局、税务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4〕19号),现就本
符合条件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其中明确了2023年度本市居民医保集中申报缴费期:2022年9月至12月,符合参保条件的成年居民和学生儿童,持有效证件和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2023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缴费手续。
央广网天津10月10日消息(记者褚夫晴)10月9日,天津市医保局、天津市税务局下发《关于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明确,2024年度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2月31日。
近日,天津市医保局网站发布市医保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健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若干措施》意见的公告,其中提出:外地来津的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等参加本市基本医保不受户籍限制,并依法在就业地参加职工医保。
为做好2022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10月19日,天津市医保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市教委印发《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提纲》,2022年度,天津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范围、缴费标准、登记缴费方式、报销待遇、异地就医管理等情况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