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教育部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疾控局,制定并印发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对管理体制、供餐管理、资金使用与管理、采购管理、营养健康监测与教育、应急事件处置、绩效管理与监督检查等作出明确要求。
来源:【河北经济日报】本报讯(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记者牛笑)雄安新区将搭建食堂采购管理平台,实现监督管理一体化,逐步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自营。这是记者从近日召开的2025年雄安新区教育工作会议了解到的,会上发布了《河北雄安新区教育局2025年工作要点》。
来源:【福州广电-福视悦动】事关中小学食堂及校外供餐管理!福州市教育局重磅公布!学校食堂要坚持公益性经营,具备条件的中小学食堂原则上采用自主经营方式供餐,不再引入社会力量承包或者委托经营食堂,不再签订新的承包或者委托经营合同。
校园供餐体量巨大、用餐群体敏感、经营形式多样、责任主体多元、社会关注程度高,事关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食品安全的重中之重。不断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水平,切实保障在校师生饮食安全,是老百姓期盼的实事好事。 民心所向即为工作导向。
民以食为天吃饱、吃好事关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有深圳家长建议龙华区公办中小学应自建食堂为学生提供午餐对此龙华区教育局回应称目前已有5所公办学校试点食堂自营供餐明年9月1日前符合改造条件的学校将全部升级改造完毕龙华区教育局安全管理科表示,2024年上半年,龙华区已启动公办学校食堂改造试点
10月29日,合肥市教育局发布公告,就《合肥市中小学食堂及校外供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办法》明确餐食一律实行明码标价,教职工与学生同菜同价。学校要科学制定带量食谱,食谱一周内不得重复,尽可能少使用食品添加剂。
N海都全媒体记者 齐榕日前,福州市教育局就食堂和校外供餐管理征求意见,旨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福州市中小学食堂及校外供餐管理,保障学生在校集中用餐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该办法适用于福州市公民办中小学校、中职学校、特教学校等学校的食堂及校外供餐管理。
11月14日,衡阳县召开中小学学生食堂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召开。红网时刻新闻11月16日讯(通讯员 欧阳向前)11月14日,衡阳县召开中小学学生食堂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召开。会议指出,衡阳县开展学生食堂问题专项整治以来,工作成效显著。
近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餐饮处指导湖北省标准化学会发布《学校食堂承包经营管理规范》团体标准,针对学校食堂承包经营的概念、范畴、基本要求、制度规定、管理体系、引入与退出程序、合同管理等方面予以明确,以指引全省各级各类学校食堂有序且规范地开展承包经营管理工作。
关于公开征求《合肥市中小学食堂及校外供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合肥市中小学食堂及校外供餐管理,保障学生在校集中用餐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全市中小学食堂及校
12月9日,星期一,上午8点,高二学生家长容振国走进恭城中学,与学校指定的验收人员共同对当天采购的“校园餐”食材进行验收。“每天的食材都是全生鲜的,没有冻品和预制菜。”他一边验货一边说,每天的食材都会有不同班级的两名家长代表轮流参与验收。
进食堂、逛后厨、看食材、查票据、品菜肴……近日,安徽省铜陵中学膳食家长委员会和食堂学生监督小组又一次聚在一起,戴好帽子、口罩,家长和孩子们走进曾经充满神秘感的学校食堂后厨,直奔食堂烹饪间、食材储存间、食品加工间等区域,严把每一道关口,为孩子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近日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中小学校伙食收费指导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学生伙食费收入应按规定全额用于学生伙食成本支出,不得挪作他用或违规获利。收费前,要明确告知学生家长伙食费项目及标准,由学生家长及学生自主选择是否在校就餐。
近日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中小学校伙食收费指导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学生伙食费收入应按规定全额用于学生伙食成本支出,不得挪作他用或违规获利。收费前,要明确告知学生家长伙食费项目及标准,由学生家长及学生自主选择是否在校就餐。
来源:【天府融媒】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中小学校“校园餐”常态长效治理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在省政府网站发布。《措施》结合四川实际,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切实把学生利益放在第一位,全面从严治校,真正把中小学校“校园餐”办好管好,让师生、家长和社会满意。
川观新闻记者 江芸涵5月8日上午,省教育厅副厅长石静来到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中小学校“校园餐”常态长效治理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进行解读,并与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交流。访谈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