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回复:按照道路运输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应当依法取得车辆营运证。是,仅为企事业单位职工或者个人生活服务的客运、货运汽车和仅在工矿区域内的货运汽车及吊车、铲车等装卸机械不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不需要办理营运证。
【卡车之家 原创】蓝牌轻卡“大吨小标”的治理关系着行业的发展,也关系到卡友们接下来的运输生涯。自2020年以来,相关部门陆续发布了多个有关蓝牌轻卡的政策,本篇文章对2020年以来的蓝牌相关政策进行了梳理,供大家做以参考。
近日,交通部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征求意见稿),该条例中提出“使用低速货车与总质量不超过4.5吨的载货汽车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无需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虽然该条例还没有正式出台,就已经被民众频频叫好。为什么民众会如此兴奋呢?
2018年12月24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曾下发《关于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通知》,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起,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再为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
9月6日下午4点多,正带领民警、辅警在宁德北收费站出口处,开展重点车辆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的宁德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余根许警官,看到一辆准备驶入高速路的蓝牌轻型厢式货车时,凭借多年的工作经验,立即发现了车身有明显改装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