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引车与挂车连接使用时发生交通事故挂车是否应当作为独立主体承担赔偿责任即墨法院以一起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带您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图源网络 侵删)案情简介2023年3月,李某驾驶涉案重型自卸半挂牵引车、挂车与张某某驾驶的货车相撞,造成车辆损坏及张某某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
来源:山东高法 牵引车与挂车连接使用时发生交通事故,挂车是否应当作为独立主体承担赔偿责任?即墨法院以一起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带您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案情简介2023年3月,李某驾驶涉案重型自卸半挂牵引车、挂车与张某某驾驶的货车相撞,造成车辆损坏及张某某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
2022年5月27日21时,原告王某某、曹某甲、曹某乙亲属曹某某醉酒后驾驶无号牌三轮摩托车与被告杨某某驾驶的鲁Q12345/鲁6789挂号重型半挂车发生碰撞,致曹某某当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交警认定杨某某负事故主要责任,曹某某负次要责任;
车险是车辆运营中不可缺少的一项内容,按照相关规定,车辆不购买保险不允许上路行驶。很多车主表示,车斗不需要单独买保险,只买主车保险就可以了,车斗出现问题的话,可以用主车的保险理赔,甚至于大多数运输公司基本上都是只买牵引车保险,只有一些大型危险品运输公司会给车斗上保险。
基本案情2024年7月2日,魏某驾驶豫RMTXXX牵引车将豫RKXXX挂车牵引至某地,挂车与牵引车分离,挂车违规停放在路边,后李某驾驶电动三轮车与挂车发生碰撞,李某当场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负主要责任,魏某负次要责任。牵引车在保险公司投保有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挂车未投保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