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发布最新通知:2月6日零时起,全面恢复内地与港澳人员往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联防联控机制,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各成员单位:为给内地与港澳人员往来提供更大便利,根据《关于印发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总体方案的通知》有关精神,现决定进一步优化内地与港澳人员往来措施,自2023年2月6日零时起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面恢复内地与港澳人员往来。
据澳门特区政府网站消息,澳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16日公布,因应疫情及配合国务院新冠肺炎防控联防联控机制“新十条”,在继续和内地对入境人士实施“5+3”防控措施保持一致的前提下,自12月17日零时起,优化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和外国入境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人士的防疫措施,由5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及3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改为5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及3天离境限制 。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宣布,因应浙江省、北京市及广东省的疫情变化,卫生局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10条和第14条的规定,自2022年1月17日零时起,所有曾经到过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的五常街道西溪雅苑小区、闲林街道泊林漫谷小区;
人民网北京8月1日电 (记者梁秋坪、郝萍)7月31日,首批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非中国籍)申请人顺利获发证件。持证人可充分享受5年多次往返、口岸快捷通关、免填外国人入境卡、内地换发补发证件等便利,标志着“一国两制”出入境领域成功实践掀开新的篇章。
南都讯记者蒋小天 发自北京 7月1日,国家移民管理局发布消息,为进一步服务便利内地与香港、澳门间人员交流交往,支持香港、澳门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2024年7月10日起,为港澳永久性居民中非中国籍人员签发来往内地通行证件。
新京报讯 据外交部驻澳门特派员公署官微消息,为进一步便利澳门特区与内地人员往来,外交部驻澳门公署自2024年10月16日起,为外籍澳门居民(含永久性居民和非永久性居民)赴内地提供更加便利的签证政策,有关具体安排如下:一、外籍澳门居民短期赴内地从事旅游、商贸、探亲、访问等活动,可申
来源:环球时报【环球时报报道】香港特区政府24日深夜宣布进一步收紧防疫措施,要求自25日零时起,所有于到达香港当天或之前21天曾在内地、澳门、台湾以外地区逗留的抵港人士,需要在指定检疫酒店接受21天强制隔离检疫;所有于登机当天或之前21天曾在南非逗留超过2小时的人士,将不会获准登
澳门特区政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宣布,因应新冠肺炎的疫情,卫生局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要求,自2021年10月19日12时起,所有拟由澳门出境登上民用飞机或船只前往外地的人士,须出示采样日后48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证明。
7月31日,首批申办往来内地通行证的港澳永久性居民中的非中国籍人员获发证件。根据相关规定,持证人在证件5年有效期内可以多次来往内地,每次停留不超过90日。此外,持证人在口岸履行指纹采集等手续后,可免填外国人入境卡,并经快捷通道通关。
5月1日,《广东省关于香港机动车经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入出内地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外公布。南都记者从广东交警了解到,6月1日9时起开始接受香港机动车车主申请,7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香港机动车车主在港方预约通关获准后,可驾车经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驶入广东。
澳门特区政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宣布,鉴于江苏省南京市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出现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卫生局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14条的规定,所有在7月14日或之后曾在该机场逗留并在7月21日上午6时后入境的人士需接受14天医学观察。
4月27日,南都记者从澳门特区政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获悉,4月29日零时起调整有台湾地区或外国旅居史人士由澳门前往内地时的检疫要求,有7日内台湾地区或外国地区旅居史的3岁以上人士,首次经由澳门前往内地时,须出示48小时内抗原检测或核酸检测阴性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