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之后,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意见》和《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招录开始实行双轨制招录模式,既面向公安院校招录也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
日前,江西省公安厅、江西省教育厅根据公安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就做好2023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在赣招生工作有关事项下发通知。
为做好2022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在陕招生工作,根据公安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