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上级关于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的部署要求,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的通知》、《临沂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临沂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实施细则》和《兰山区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现面向全区公开招聘部分就业困难人员,从事辅助性、临时性、非营利性的公益性岗位。
根据《关于印发<临沂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临沂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规定和市直公益性岗位征集情况,现面向全市公开招聘部分就业困难人员,从事辅助性、临时性、非营利性的公益性岗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稳定和扩大就业的要求,落实政府兜底安置困难群众就业职责,积极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专项深办”工作的通知》、《费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2025年岗位开发安置计划》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确定在石井镇公开招聘2025年度城乡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50名。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进一步做好省人社厅《关于建立山东省城乡失业人员就业服务制度的通知》文件的落实,结合省就业绩效考核的有关精神,切实做好失业人员的就业服务,有效降低失业率,现就进一步加强登记失业人员“12333”公共就业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根据《关于印发<临沂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临沂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规定和市直公益性岗位首批招聘情况及计划补充情况,现面向全市开展第二批补充招聘部分就业困难人员,从事辅助性、临时性、非营利性的公益性岗位。
日前,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社保服务区积极开展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宣传工作,从《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了解到,凡参加过失业保险,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按月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不同标准的失业补助金,并且该笔补助金在线即可申领。
为深入贯彻上级关于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的部署要求,根据《临沂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临沂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实施细则》和《兰山区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实施办法》及国家、省、市、区关于城乡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规定等文件要求,结合兰山街道实际需求,经研究决定兰山街道拟招聘27名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乡村振兴局、总工会、团委、妇联: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集中为务工人员提供就业帮扶,助力常态化疫情防控,推动就业形势总体稳定,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开展春风行动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定于2022年一季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春风行动活动。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和《临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临沂市财政局关于建立失业保险金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规定,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自2021年10月起市本级和三区由每人每月1557元调整为1710元,高新区、经济区参照该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