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工作时单位给自己购买了职工养老保险,而在老家,家里人又买了新农保。问题与回复大致是这样的:一个河北网友在人社部官网在线答疑上问了这样三个问题:我老家在河北农村,在老家缴纳了新农保,一年缴纳1000元,因为听说只有子女缴纳了新农保,父母到60岁后才可以领政府发放的养老金,我有三个问题不明白,想咨询一下领导:第一个问题是,在老家买了新农保,现在在深圳工厂上班,厂里也缴纳了社保,请问这二者有冲突吗?
随着社保制度的完善,很多农村人在城市上班,在农村已经缴纳了社保,结果自己不懂,又被单位缴纳了社保,自己缴纳了2份不同的保险,以为报销可以领取双份,结果发现只能报销一方,因此,感觉自己缴纳的农保多余了,自己想继续缴纳社保,不知道以前的农保能否转到社保这里,如果可以转过来的话,缴纳年限是按照农保的缴纳年限计算,还是按照社保的缴纳年限计算?
有位网友问到这样一个问题,农民交了10年新农保,现在要转城镇职工社保,两者能合并吗?是这样的,如果参与的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现在想要转为职工养老保险的话,那么缴费年限是无法合并到职工养老保险的话,只有将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合并到职工养老保险上。
我们说这个是不可以的,本身新农村合作养老保险跟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二者是相互独立存在,并且是相互独立交费,两者之间并不能够相互累积,合并缴费年限,也不能够相互转移社保关系,所以说是不可以变更成为职工养老保险来参保的。
自己缴纳了一份社保,老家征收土地又缴纳了一份社保,可以同时计算工龄吗?能否同时计算工龄,一方面取决于,是否都参加的属于职工社保的范畴,如果说自己缴纳的社保也是属于职工社保,而农村老家征地所缴纳的社保也是属于职工社保,是可以计算工龄的,但能否同时计算工龄,取决于参保的缴费时间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