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调整的特殊病种清单中,这8种疾病首次纳入报销范围:疾病名称 主要诊断标准 年度报销限额 阿尔茨海默病 CDR量表评估≥2级+脑部影像学证据 8000元 系统性硬化症 ACR/EULAR分类标准 12000元 血友病 凝血因子活性≤5% 50000元 克罗恩病 内镜特征+病理诊断 15000元 特发性肺纤维化 HRCT特征性改变+肺功能检测 20000元 视网膜色素变性 眼底检查+ERG检测 6000元 肌萎缩侧索硬化 神经电生理+临床体检 18000元 成骨不全症 基因检测+反复骨折史 10000元。
一是升级改造医保系统。按照省局部署和要求,为尽快实现门诊特殊疾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我市去年启动了异地就医门诊特殊疾病联网结算前期准备工作,并对本地医保信息系统中心端进行适应性改造,包括本地待遇软件的调整部署及病种等编码系统对码工作。二是强化技术服务支撑。
5月18日,记者从四川省医疗保障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完善门诊特殊疾病管理,更好地解决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门诊保障问题,切实减轻其门诊医疗费用负担,近日,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和四川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将强直性脊柱炎等四种疾病纳入门诊特殊疾病管理的通知》,将强直性脊柱炎、肺结核、耐多药肺结核、重度骨质疏松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范围。
一、什么是异地门诊特殊疾病就医?答:异地门诊特殊疾病(以下简称“异地门特”)就医,是指参保人员在参保地以外、备案地以内因门诊特殊疾病就医的行为。对我市具备特殊门诊医疗补助条件的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而言,就是在攀枝花市以外的,备案地以内因门诊特殊疾病就医的行为。
慢性病患者门诊特殊病种报销政策调整国家医保局发布《门诊特殊病种医疗保障实施方案(2025年修订版)》,自2025年7月1日起执行新报销标准。年度门诊特殊病种报销上限由4000元调整为8000元,覆盖糖尿病、高血压等12类慢性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