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上海4月28日电(记者郑钧天)记者28日从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获悉,《上海市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实施办法》将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上海市灵活就业人员群体规模不断扩大。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上海市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实施办法》年满16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本市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就业形态等方式灵活就业的人员,如个体工商户及雇员、自由职业者、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网约车司机、网络主播、家政服务人员、零工劳动者等,可以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