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土地征收管理,规范土地征收行为,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合理用地,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西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中新网太原8月3日电 (任丽娜)3日,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发布消息称,该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要素保障提升重大建设项目用地服务效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出24条措施,切实加快重大建设项目早日落地见效。
本报讯 市政府《承接山西省人民政府授权委托用地审批权工作方案》10月31日发布,确保省政府授权委托的用地审批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我市制定该《方案》。
征收土地必须得有的步骤,少一步就是违法:第一、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第二、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第三、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四、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第五、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第六、组织听证;第七、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第八、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第九、申请土地征收审批;第十、发布
方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拟征收马坊镇马坊村、四皓村、赤街村、温家庄村、积翠镇孔家庄村集体土地预公告方政征预(告)字〔2025〕6号为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以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土地征收程序的通知》(晋政
繁峙县人民政府关于应县至繁峙高速公路项目(繁峙段)用地土地征收的预公告繁政公告字〔2025〕6号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43号)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的通知》(晋政
《殡葬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禁止占用林地建造坟墓。公 益性公墓建设是推进我省殡葬制度改革的民生工程,是防止“私埋 乱葬”、节约集约用地的保障措施,经省民政厅、省林业局同意, 对经有权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占用林地的公益性公墓,允许办理 农转用审批手续。
繁峙县人民政府关于繁峙县2025年第二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的预公告繁政公告字〔2025〕11号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43号)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的通知》(晋政
长治市承接省政府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晋政发〔2024〕6号),规范有序做好省政府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承接工作,结合长治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基本原则(一)坚持依法依规。
️一、场景难题:征收程序不透明,农民权益如何保障?王村村民张先生在未收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发现自家承包地被划入征收范围,补偿标准远低于邻村。类似事件中,因程序缺失或信息不透明,农民常面临补偿不公、强征强拆等问题。如何通过法律程序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