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在生活中都有朋友借钱的经历,那对方有没有按期还钱,这个相信大家的回答可就不一样。如果是临时周转不开拖延个几天还能理解。但是如果遇到欠钱不主动偿还,催促还钱就拉黑甚至音信全无的老赖,您会怎么办呢? 最近有一位朋友张先生就遇到这样一个事情,他有个大学同学李某,二人交往多年。
首先,根据《民法总则》第188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目前我国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在该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的权利。
“感谢成县法院,案件都过去快二十多年了,这笔赔偿款终于拿回来了,心愿总算了了!”拿到案款的那一刻,申请执行人白某某紧紧握着执行法官的手,语气里满是激动与感慨。案情回顾时间回溯到2001年8月,时年38岁的白某某骑着摩托车在公路上正常行驶,不料被被告王某某驾驶的无牌照农用车撞倒。
十年前小刚向大刘借款4万元,一直久拖未还,两年前在大刘的多次催要下,小刚偿还了2万元,之后又杳无音信。大刘只好诉至法院要求小刚偿还剩余借款,小刚提出诉讼时效已过的抗辩,他的主张能得到法律的支持吗?——不能。
来源:【贵州广播电视台-动静新闻】“法官同志,隔壁村的老欧,欠我4700块钱,快三十年了还没还!”近日,年过八旬的莫老爷子手握一张落款为1996年的欠条,来到黔南州荔波县人民法院茂兰人民法庭,声称要起诉邻村年逾古稀的欧老汉。据莫老爷子所述,多年前,他经营着一家小客栈。
随着经济不断发展,贷款已经成为人们无法避开的话题,买车买房都需要贷款,尤其是购房,大多数人都只是支付首付,尾款基本上都是依靠贷款支付,只不过除了房贷车贷以外,现在很多年轻人在消费方面没有节制,加上受到超前消费理念的影响,不少年轻人身上背负了巨额卡债。
为规范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壮大村集体经济,自今年4月以来,六汪镇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多措并举解决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摸清农村集体资产底子,持续拓宽村集体增收新路径,筑牢乡村振兴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