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那地下室放了很多东西,这管道一漏水,全给我泡了!”储藏室一般都是方便业主存储物品的,但王女士说自家地下储藏室管道漏水,导致许多贵重物品被浸泡,受到约41万元的财产损失。看着这间储藏室,王女士感觉很闹心,向物业公司出具损失清单后,却屡遭拖延,故王女士将物业公司诉至三河法院。
案情简介老王和老徐为某小区同单元邻居,老王住在2楼,老徐住在5楼。一天,对门邻居告知老王家中防盗门向外溢水,老王立刻回家查看,并通知小区物业一同前往。到家后发现床、木地板、电视柜等多处过水受损,而过水的原因是阳台下水管返水。
近年来,供热管道漏水造成财产损害案件逐年增多,该类案件所涉及主体较多,财产损害数额需经专业机构鉴定确认,审理时间较长,各方当事人争议较大,其中侵权责任的认定和划分成为此类案件的难点和重点,也是解决和化解纠纷的切入点。
本报讯(记者 文晨)“只要我不收房,房屋产生的问题就与我无关,也不用承担任何责任。”许多购房者在面对房屋交付问题时都存在这样的误解。近日,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小刘与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公司应在2012年9月底之前向小刘交付房屋。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杜春娜6月12日,家住济南龙湖天曜小区的居民侯先生向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反映:2024年7月份小区管道井内的热力管道漏水,导致自家餐厅等位置的墙面受损。一年时间过去了,管道修好了,但一直无人对墙面损失负责。
楼上漏水楼下忧,房屋漏水是居民楼中多发的邻里纠纷,产生原因多种多样。尤其楼板夹层管道隐身于建筑墙体内,其破损导致的漏水直接流至楼下,楼上住户家中难以察觉。此时发生的漏水责任如何承担,更易引发争议。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漏水纠纷。
近日,家住新华区安康花园的市民杜女士给我们打来热线电话称:自家地下室内的污水管道突然破裂,脏水外溢,气味刺鼻。为及时封堵漏点,杜女士先行垫付了费用,可是在这期间,杜女士对小区物业公司的态度不太满意。那么,这笔钱到底该由谁来承担呢?详情戳视频这是3月28日杜女士用手机拍摄的视频。
家里漏水,水漫金山,物业却甩锅?别自认倒霉!教你3步搞清楚责任,让该负责的人掏钱修,省下大笔冤枉钱! 一、先看这2种情况,物业必须兜底 - 漏水点是公共区域:楼顶、走廊、电梯井、屋顶水箱这些地儿,本来就是物业管。要是这些公共区域漏水淹了家,物业没维护好设施,就得负责维修、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