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住宅用地使用年限比公寓用地长30年□晚报记者 张丽丽 袁 敏本报讯昨日,市民王先生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现在市区有很多公寓,他想知道公寓与住宅有何不同。王先生告诉记者,前段时间,他看到驻马店市区的一些楼盘销售房子时,推出有公寓。
公寓为集合式住宅的一种,中国大陆称为单元楼或居民楼,港澳地区称为单位,指的是一种生活设施齐备,但只占建筑一部分的居住形态。一般分为住宅公寓、服务式公寓,服务式公寓主要以酒店式公寓、创业公寓、青年公寓、白领公寓、青年SOHO等多种业态存在。
另一种是听到“公寓”二字,就认为是40年产权,避而远之。其实这两种看法都是片面的,要想讲清楚这个问题,首先要了解房屋用途、梯户比、采光条件、煤气安装等概念,并从三种产品类型,40年产权商住、居住式公寓、多梯户住宅说起。
在我们生活和居住的房子,相信大家如果留意过叫法的话,就知道,有些房子叫的是公寓,有些房子叫的是住宅。而产权其实都是70年,但是叫法不一样,很多其实都不知道其中的道理,小河今天就给大家分享下其中原因。也是目前为止,很多的小户型或者是一些老小区的叫法。
购房合同中标注清楚为住宅,结果房证办下来之后发现上面写的竟然是公寓,这样的事情你听说过吗?那这3个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我来给您讲清楚:1.什么是命名为“公寓”的住宅:就是100%的纯住宅,土地用途也是住宅,各个方面完全符合住宅的标准,但就是名字里带有公寓两个字,有一些是命名的习惯,比如人才公寓等,再比如有的小区命名为伯爵公馆,但实际上跟伯爵半毛钱关系也没有;
首付37万买的房,合同上房屋用途明明写的是“住宅”,但在房管局的备案信息中,房屋用途却是“公寓”。28岁的田先生很是心塞:“在产权年限和日照长短上,住宅和公寓肯定不一样,他们这是做手脚欺骗消费者,我们要求换房。
购房合同上明确标明购买的是“住宅”性质的商品房,但拿到手的房产证上却变成了“公寓”,5月19日,记者从四川省消委获悉,今年以来,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受理了数起商品房性质变化的投诉。省消委也提醒广大市民,在购房时,一定要主动询问商品房的性质,必要时可到当地规划房管部门查询。
上周六,中北镇开了一个新盘。据说这是一个十分牛逼的大盘,它号称要打造百万平世界级电影文化主题游乐综合体,它的名字只比美国一个很牛逼的主题公园多了俩字。这个牛逼的项目,最先推出的公寓产品,打出的广告是“40万起低总价”,着实亮瞎冷眼君的双眼。
2012年12月,家住乐山市沙湾区的辜先生在郫县郫筒镇购买了由四川利文斯顿房地产策划有限公司开发的河滨鹭岛的一套房屋,建筑面积为87.75平方米,总房款376250元。购房合同明确约定,该商品房的用途为住宅,2014年6月30日前交房。
2月27日,新修订的《济南市日照分析管理规定》通过济南市规划局官方网站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本次修订统一了原来存在较大争议的项目内和项目外的建筑日照标准,增加了日照分析登记备案单位及日照测绘单位的监督管理、信用管理等内容。
“如果我们没有在这里沉思过,又如何能在这个世界上生存?”这是法国经典寓言诗人让·德·拉封丹的名言,同样是《Tracé Bleu 蓝图》建筑展览的引言。大拆大建的城市化阶段已成过去,对于当下建筑师而言,思考是比建造更重要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