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获悉,目前,自治区财政厅已完成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2025年度预付金拨付工作,共拨付北京、上海、河北等13个省区、市预付金2526万元,以保障内蒙古全面开展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顺利推进。这标志着,内蒙古已全面开展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本月起,全国部分城市正式启动为期1年的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记者从自治区人社厅了解到,我区五个盟市被列为首批试点城市。那么,具体是哪五个盟市?如何理解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就此,记者采访了内蒙古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工伤保险处一位姓李的工作人员。
原标题:垫付费用成为过去式 乌兰察布市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李玉波 通讯员 梅刚“以前在内蒙古治疗工伤,需要先自己垫钱,再回到河南办理报销,来回跑、周期长、花费多。现在方便了,在内蒙古试点医疗机构就医,可以直接结算了。
工伤认定部门是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日前,市民许先生在单位干活时不慎受伤,因为许先生参加了工伤保险,因此想通过有关部门作出工伤认定。许先生咨询本报,国家对工伤认定有什么样的规定?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作人员: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
原标题:工伤报销直接结算, 很方便!内蒙古日报记者 梅刚 通讯员 王占海“以前办理工伤医疗费用结算,都要先由个人垫付,再拿很多资料回当地社保中心报销,现在只需要把身份证给医院,就可以直接结算,很方便,也减轻了我的经济负担。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内政发〔2014〕65号文件相关内容的通知内政字〔2024〕179号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工
内蒙古晨报全媒体平台(记者 张昊文)记者昨日了解到,为了保障因工受伤职工能够及时得到治疗,减轻用人单位垫付费用负担,呼市医保中心日前向各参保单位和定点医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伤职工就医和医疗费用结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记者李亚强实习生白凯廷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事故伤害发生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起24小时内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书面报告向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工伤受理窗口报案,同时填写《职工工伤事故备案表》。日前,我市出台工伤认定程序,明确工伤事故报案、受理、调查取证和审核认定的相关细则及时限。
内蒙古晨报全媒体平台(记者 陈晨 实习记者 刘瑶)近日,市民李爱民致电本报新闻热线15598669866反映称,其于2014年在鄂尔多斯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楼外墙维修工程中,因楼顶钢管断裂从3米高处坠落楼顶地面致伤,至今没有得到相应赔偿。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进一步提升社保公共服务数字化、网络化、信息化水平,市社保局在前期已完成网上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信息采集及对业务人员进行网上办公培训工作的基础上,与11月1日正式开始推广工伤保险“一网通办”经办服务工作,我市工伤保险的人员变更、缴费申报、缴费通知单打印等业务将在网上自助实现办理服务。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内政发〔2014〕65号文件相关内容的通知内政字〔2024〕179号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工
全盟工伤保险参保单位:为完善工伤保险基金自治区级统筹制度,进一步加强工伤保险经办服务能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方便工伤职工就医管理,根据《关于全区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实行互认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在全区范围内实行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互认共享,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我来人社大厅办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补录业务,原以为需要好几天才能办完,没想到一上午就办结了。”巴彦淖尔市参保居民王耀高兴地说。王耀能这么快办理完养老保险业务,得益于内蒙古以数字化赋能社保业务,创新推出“同审统办”模式,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内政发〔2014〕65号文件相关内容的通知内政字〔2024〕179号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