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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赌协议的英文名表述为Valuation Adjustment Mechanism,译作估值调整机制,国内习惯称之为对赌协议,意指投资方与融资方在达成股权性融资协议时,为解决交易双方对目标公司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信息不对称以及代理成本而设计的包含了股权回购、金钱补偿等对未来目标公司估值进行调整的协议。
裁判要点:1.股权性融资协议的目的是解决交易双方对目标公司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信息不对称以及代理成本而设计的包含了股权回购、金钱补偿等对未来目标公司的估值进行调整的协议,系资本市场正常的激励竞争行为,双方约定的补偿金计算方式是以年度净利润在预定的利润目标中的占比作为计算系数,体现了该种投资模式对实际控制人经营的激励功能,符合股权投资中股东之间对赌的一般商业惯例,不构成“明股实债”或显失公平的情形,依法不应适用公平原则对当事人约定的权利义务进行干预调整。
因张三持股比例小,没有决策权,但又害怕公司高管给乱花了,张三就和A公司或者和A公司的股东达成一个协议,融资后三年内,公司的利润达到四千万,那就算了,如果利润达不到四千万,就将张三投资的一千万加上利息还给张三。
对赌协议是私募股权投资领域重要的估价调整机制,对保护投资人有重要意义。对赌协议,简言之,即包含对赌条款的私募股权投资协议,英文名称为Valuation Adjustment Mechanism,直译即为“估值调整机制”。
对赌协议又称估值调整协议,其作为私募股权投资领域的融资工具在我国众多的商业鏖战中不乏诸多经典案例,其核心内理即融资方和投资方对不确定性的因素暂时搁置,待各方约定的触发条件成就再行依据约定作出行为或货币结算。
实践中俗称的“对赌协议”,又称估值调整协议,是指投资方与融资方在达成股权性融资协议时,为解决交易双方对目标公司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信息不对称以及代理成本,而设计的包含了股权回购、金钱补偿等对未来目标公司的估值进行调整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