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部分地区新换燃气表“跑得快”话题尚未淡出公众视野,又有质疑声在四川省多个地区响起。在“问政四川”平台上,自4月14日以来,不少网友对燃气费收取、燃气表转动等情况发起留言,投诉来自四川成都、南充、德阳、内江、宜宾等多地。一些网友还上传了家中燃气账单截图予以证实。
近日,四川省多个城市的居民也反映存在类似情况,川渝地区更换燃气表后的费用问题再次引发热议。公开资料显示,2023年第四季度重庆燃气公司净利润暴增824%,随着了解的深入,记者发现,重庆、成都燃气集团背后股东为同一家——华润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川观新闻记者 彭瑀珩8月3日,四川两家上市公司传来民生价格调整消息。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乐山电力发布公告称,当地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将从9月1日起启动顺价调整,分阶段上调各阶梯及合表用户气价;与此同时,广安爱众也发布公告,明确公司自8月1日起执行四川居民低谷时段电价政策。
28 日上午,“巴中市城镇(乡)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巴中城区(含恩阳、兴文)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顺调工作办法”听证会举行。根据阶梯气价方案,确定了三档气量和气价。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后年底前在全市范围内实施。
中国绵阳新闻网讯(记者 范萌)记者12日从市发改委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决策部署,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同意,从2016年1月1日起,绵阳市中心城市居民生活用气实行阶梯价格制度,以引导居民合理用气、节约用气,促进天然气资源节约与合理利用。
《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代拟稿)》于12月25日前公开征求意见。根据“代拟稿”,燃气经营企业不得强制用户购买其指定的燃气器具或者强制用户向其指定的销售商购买燃气器具,否则将对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来源:【四川新闻网】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记者 陈淋在四川省网络问政理政平台上,有不少关于燃气安装收费问题的反馈。从2025年10月1日起,老百姓的这些烦心事儿,将由新修订的《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来帮助解决。
川观新闻记者6月29日获悉,成都市发展改革委近日下发了关于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联动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显示,根据国家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有关要求,以及上游供气企业供应该市天然气门站价格变化情况,按照成都市居民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经成都市政府同意,成都中心城区“5+1”区域内居民用户及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气价统一上调0.16元/立方米,终端销售价格分别为:“一户一表”居民用户一阶梯气价2.18元/立方米、二阶梯2.59元/立方米、三阶梯3.20元/立方米,合表居民用户及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气价2.38元/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