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将“短距离醉驾”规定为情节显著轻微的情形,明确不具有从重处理情形的,可作出罪处理。
来源:人民网 2023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将“短距离醉驾”规定为情节显著轻微的情形,明确不具有从重处理情形的,可作出罪处理。
2023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将“短距离醉驾”规定为情节显著轻微的情形,明确不具有从重处理情形的,可作出罪处理。
近日,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在轻微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中引入社会公益服务考察项目。该项目今年4月1日开始实施以来,截至目前,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对积极参加该院组织的社会公益服务、表现良好以上的46名轻微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嫌疑人结合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机制作出罪轻不起诉决定。
2019年11月20日20时许,故城县公安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郑口镇运兴街路段开展夜查酒驾、醉驾、无牌无证等严重交通违法夜查行动中,在对驾驶鲁N**865小型汽车驾驶人王某检查时,发现其有酒驾嫌疑,遂民警要求驾驶人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但驾驶人多次推诿拒不配合,经民警再三多次做思
云南网讯(记者龙彦通讯员谢宏程)近日,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涉嫌危险驾驶案提起公诉,公安机关从立案侦查到移送审查起诉历时11天,检察机关从受案到提起公诉仅用时6小时,法院从立案到审结历时不到24小时,整个案件从公安机关立案到法院宣判仅用时13天。
2011年5月13日30分,邵某醉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驶到某大酒店路段时,发生交通事故。2018年7月3日,交警支队向邵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吊销邵某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019年10月8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公安厅印发了《关于办理“醉驾”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浙高法〔2019〕151号,以下简称《纪要》),对新形势下如何依法有效治理“醉驾”进行了创新探索,引起了舆论的广泛关注。
7月9日凌晨,杭州,周某醉酒驾驶被抓。7月10日下午3点20分,富阳区人民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周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1个月20天,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据悉,这是杭州地区首起48小时刑事速裁程序案件。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 浙江省公安厅 关于办理“醉驾”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 (浙高法〔2019〕151 号 )为了更好地惩治“醉驾”犯罪,维护公共安全,进一步贯彻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进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经研究,就有关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