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浦口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浦口区某百货超市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商家正在销售一款预包装食品,该商品条码为693****1008**。经查询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发现该商品外包装标明的生产商与实际生产商不一致。
10月25日,记者从贵州省市场监管局获悉,商品条码是商品的“身份证”,一般印在商品包装上,或将其制成条码标签附在商品上,商品条码包括零售商品、非零售商品、物流单元、位置的代码和条码标识。使用商品条码,是提高企业在产品生产、仓储、配送、销售等各环节的现代化管理水平的重要组成部分。
来源:【资阳融媒】3月31日,资阳市雁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切实规范商品条码使用的提示,原文如下:商品条码是商品的“身份证”,一般印在商品包装上,或将其制成条码标签附在商品上,商品条码包括零售商品、非零售商品、物流单元、位置的代码和条码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