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打了个借条工程预付款就变“借款” 吗河北法制报讯(记者 张乔)于某将荒山承包给刘某,收到刘某给的改造资金后,给其打了张借条。之后,手握6万元借条的刘某向于某索要借款,双方因为这张借条产生了纠纷。6万元究竟是借款,还是工程款?
建设工程债权转让后,受让人是否享有优先受偿权这一问题,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建设工程款债权转让后,承包方享有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可以随之转让予债权受让人,理由如下:第一,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为法定优先权,功能是担保工程款优先支付,系工程款债权的从权利,不专属于承包人自身,可以随建设工程价款债权一并转让。
原标题:多付一笔工程款 能否形成借贷关系法治日报记者 黄辉 通讯员 陶然基于基础法律关系重新出具借条,是否形成新的借贷关系?近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给出了答案。法院查明,某装饰公司与覃某存在建设工程施工法律关系。
律师笔记:本案是一个“投资款转借款”纠纷,原告向被告、目标公司及相关人员共计转账5000万元,开始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后来又签署了借条和欠条,通过三份协议的签署,双方意图从股东合作关系转为债权债务关系,但因被告未按时完全返还所涉款项,原告提起诉讼,一审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认为在各方的合意下,该投资款已转为借款,被告作为股东个人应返还该借款,但是二审法院却认为,该笔款项是双方作为投资款用于公司运营,不应转为借款,最高院支持了二审法院的观点。
鲁法案例【2023】102司法实务中,经常会遇见转化型的民间借贷类案件,即当事人之间存在买卖、转让、合伙、损害赔偿、建设工程、劳务、租赁等非民间借贷类型的基础法律关系,一方当事人因各种原因不能及时足额支付货款、转让费、合伙分红、损害赔偿金、工程款、劳务费、租金等,向另一方当事人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