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泰供热、惠和供热8月1日开始受理2022-2023年度采暖期缴费等相关业务。尊敬的蒙泰热用户:2022-2023年采暖期即将开始,为方便热用户缴费,避免人员聚集,于8月1日开始受理2022-2023年度采暖期缴费等相关业务。
寒冬将至,随着供暖季节的临近,济南东泰热力温馨提示,2024—2025采暖季需要用热的用户,请于2024年11月15日前交纳采暖费,用户逾期未交费的,自当年11月16日0时起,按合同约定每天将产生热费0.02%的违约金。
关于收取热费违约金的紧急通知尊敬的热用户:新版本的《城镇供用热力合同》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核备案,报纸公告后于本采暖期开始在呼伦贝尔市实施。为保障用户的利益,现将主要变更条款说明如下:一、从当年的采暖期1月1日开始收取违约金。违约天数自9月26日开始计算,每日按所欠热费额的0.
【来源:天津北方网】天津北方网讯:津云新闻记者从滨海新区区委了解到,取暖费滞纳金这么算;地铁Z4线中新生态城站到滨海站区间预计2025年后陆续具备载客运营条件;地铁10号线延伸至鲁山道站工程正在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更多看点内容,请您继续浏览。
本报讯(记者李辰)日前,海拉尔热电厂发布通知,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及《合同法》相关条款规定,热用户应在每年采暖期(9月20日)开始前30日内一次性预交本采暖期热费,自2021年1月1日起,海拉尔热电厂将对未缴纳2020-2021年采暖期热费的用户收取违约金,请广大热用
记者从哈市供热主管部门及相关供热单位了解到,按照《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和《哈尔滨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的规定,2022至2023年度热费需在12月31日前缴纳本供热季热费,逾期不缴或拒不缴纳,下月起将按欠缴热费的1‰按日收取违约金。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2022-2023年度城镇供热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现将《鄂尔多斯市2022-2023年度城镇供热保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记者从市供热办了解到,本市用热户需要在本月底前交纳供热采暖费,否则逾期将产生违约金。据介绍,根据《天津市供热采暖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用热户应在当年12月31日前向供热单位全额交纳供热采暖费,逾期未交费的,应从逾期之日起按日支付违约。
本报8322721热线消息:11月30日,东胜区东兴公司的陈先生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称,去年他为一栋闲置的办公楼办理了停暖,今年还想继续时,却遭到供暖公司的拒绝。现在其余两栋办公楼的暖气也被停了,冻得受不了。
又是一年供暖季,冬季采暖是北方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供热事业是直接关系公众利益的基础性公用事业。报告披露:有的地方性法规规定,热用户应当在每年采暖期开始前30日内交纳本采暖期的热费,不按时交纳的,供热单位可以对其暂缓供热、限制供热或者停止供热。
晨报讯(半岛晨报、海力网记者岳宇艳)大连市物价局将于10月28日举行取暖费价格调整听证会,而取暖费缴费期将于11月4日截止。不少市民被现在缴费还是再等等的问题困扰着,更担心逾期缴费会被加收违约金或关闭供热阀门。记者从市供热办了解到,取暖费价格的调整能否在缴费截止日前发布尚不确定。
每到冬季,业主与供暖公司之间的纠纷也接踵而至。关于供暖费,业主主张供暖温度不达标,应当如何举证?业主主张自采暖后不再使用集中供暖服务,是否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业主主张未实际居住、不产生实际消费、变更计量方式未通知其本人等,是否构成拒交供暖费的正当理由?
近日,兴安盟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接到部分不在热线受理范围的诉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53号)明确规定,12345热线不受理须通过诉讼、仲裁、纪检监察、行政复议、政府信息公开等程序解决的事项和已进入信访渠道的事项,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