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四川日报-川观新闻】川观新闻记者 唐子晴近日,已经落户成都温江多年的网友刘先生想通过老年父母投靠子女落户政策,将在遂宁射洪的母亲户口转到自己的户口名下。但在落户过程中,他发现除了父母和自己的户口簿,还需要提供一份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在我身边也有好几个子女因为当时学习好,有的是北大的博士毕业,有的是复旦大学的硕士毕业,毕业后分到上海的一些比较好的单位,从事科研或是管理方面的工作,名牌大学毕业,在上海市这样的一线大城市工作,也算是光宗耀宗了,父母自然是感到非常自豪。
1、申请人和迁移人书面申请并签名2、申请人、迁移人、迁移人所有子女的户口本或户籍证明3、申请人、迁移人、迁移人所有子女的身份证4、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5、结婚证6、独生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证明7、子女分布情况证明)8、房屋产权人和户主出具“同意落户证明”及居民身份证9、其他视情需
有这样一群人,因为子女、家庭,选择“漂”在异乡。从今年起,我市放宽父母投靠在津子女落户政策。自今年1月1日起,我市放宽父母投靠在津子女落户政策,外省市户籍公民,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或已办理退休手续,来津居住满6个月,其成年子女为我市常住户口,在津具有本人或者配偶、子女、父母名下合法产权住房的,准予在津落户。
9月3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有关情况举行政策吹风会。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李京生在吹风会上表示,明年5项户口迁移可实现“跨省通办”,只需要申请人在迁入地申请,迁入地和迁出地公安机关协同办理户口迁移,不需要再到迁出地办理相关手续。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放管服”改革、提升户政服务便利化水平,根据公安部统一安排,湖南省公安厅近日部署全省公安机关全面启动开具户籍类证明、5项户口迁移全国范围内“跨省通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