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前被要求孕检,发现怀孕后如实告知公司,却被“撤回”了offer。入职要求孕检合法吗?用人单位以此取消招聘是否要担责?案情回顾2023年6月,严女士收到一家公司发来的入职通知,告知她应聘上了财务主管的岗位。
实践中,有的用人单位考虑到用人成本等问题,对于怀孕员工的录用十分谨慎。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怀孕,又恰遭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认定用人单位的行为是否违法?本期法官说法,一起来看槐荫法院民一庭王辉法官审理的这起劳动争议案件。
三八妇女节虽然已经过去了,但妇女权益保障问题仍是我国社会经久不衰的话题。目前女性在我国的多项社会问题上面对着社会歧视,使妇女工作、学习的积极性大受打击。在女性面对的多项歧视中,就业歧视无疑是被讨论得最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