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全媒体记者 虢灿 通讯员 何硕 杨乔 在不同中介公司看房,跟第一家公司签下确认书后,却和另一家公司成交,刚买了二手房的王女士夫妇被第一家中介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中介费和违约金。王女士的行为属于“跳单”吗?6月4日,湖南高院微信公众号通报了这起案例。
本院认为,房某公司与王某某之间并无书面或口头协议约定王某某只能接受房某公司提供的推介服务,且房某公司与案涉房屋所有权人杜某某之间也未签订独家委托代理协议, 杜某某选择他人出让房屋亦属自由意志体现,再者,拥有客户信息并不等同于推介成功。
“以案释法”原标题:看房后再找其他中介购房是否属于“跳单”泉州晚报融媒体记者 黄墩良 通讯员 王秋玲业主为了能尽快高价售出房屋,通过多家中介公司挂牌出售同一房屋,买方利用多家中介公司了解房源信息,那么,委托人接受某家中介公司服务后,又与其他中介公司就相同房产达成交易是否属于“跳单
房门上“还我中介费”谁贴的业主通过两个中介看了同一套房,选择其中一家成交,随后遭遇骚扰本报记者蒋紫雯长沙报道近日,长沙的胡女士向潇湘晨报晨意帮忙记者求助。胡女士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但由于此前曾通过网络平台一中介看房,对方得知后认为她“跳单”。
日前,一度炒得沸沸扬扬的明星张杰、谢娜夫妇买房“跳单”事件,有了最新进展,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谢娜、张杰购房不存在“跳单”行为。目前通过中介机构进行房屋买卖,已经成为二手房交易的主要形式。而房屋中介交易过程中的纠纷诉讼并不少见,买房人如何挑选更放心的房产中介提供服务?
市住建局温馨提示广大市民朋友:在购房时一定要选择已在市住建局备案的房地产中介机构,交付订金、斡旋金等款项时,必须签署相关协议,签署相关协议和购房合同时要认真阅读,切勿轻信经纪人员的口头说辞和承诺,所有协商事项一定要落实在协议或合同上。
俗话说,货比三家不吃亏。房屋买卖找中介,也货比三家,行不行?正某公司系一家房地产代理公司,受买家委托,在斗门一小区为其寻找合适房源。正某公司员工了解到张某夫妇名下有一套合适的待出售房产,遂通过微信联系上两夫妻,并签订《物业出售委托协议》,受托出售该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