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国有土地使用权会因哪些情形收回,收回土地使用权是否能获取相应的补偿,权利人在土地使用权收回的程序中如何保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等问题因相关行政争议及纠纷越来越多而更加突出且备受重视。那么遇到国有土地使用权被收回,权利人应了解哪些法律规定及相关事宜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本院认为,涉案土地确已超过二年未动工开发,但是,造成土地未动工开发,是否存在作出三份无偿收地决定时有效的199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的情形,陵水县政府未予查清;
大田地、自留地、宅基地、拾边地、废地,义地,学地,地名看农村 标题中所列的这些地名,年轻的朋友可能知道大田地,自留地,宅基地等,至于后面的那些地,也许听说过,也许压根就没听说过。但这类土地,确实在历史上存在过。弄清这些土地的含义,就可以看清百年来中国农村的变化。先说学地。
(1994年6月24日海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1999年9月24日海南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修订根据2006年3月30日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