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记者 邱海鸿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教师发展中心研训员、江苏省小学英语特级教师吉桂凤“对怀孕或哺乳期的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其立法本意是保护妇女作为母亲的权利以及哺乳期婴儿的身心健康,实践中却被一些人作为法律漏洞加以利用,将这一人权保障功能当作逃避收监执行的‘护身符’
据山西晚报报道,8月7日,记者从晋城市城区人民检察院获悉,检察机关通过精准监督,将一名利用连续怀孕、恶意规避刑罚的罪犯陈红(化名)收监执行。2020年12月,陈红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判决生效后,鉴于陈红当时有孕在身,法院决定对其暂予监外执行。
从2015年至今,法院已先后5次准备收监安欣,可每次收监前,她都会成为孕妇或新生儿母亲。仅据司法部门掌握的资料,从安欣获刑至今,她先后应是生下了3个孩子,加之获刑前的2个孩子,她现在至少是5个孩子的母亲。
代某,女,1990年出生,2015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宣威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2015年7月刑满释放。2018年11月,代某生育一个孩子。2019年公安民警查明,2019年3月至6月,代某30次向胡某贩卖毒品“小马”,共90余克,涉案毒资311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