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17日讯 前些年,杨先生在村里租了一间房子,租期五年。前不久,房主打电话说村里通知让租户都搬走,尽管租期还没到,杨先生只能硬着头皮搬。可问题是,此前装修房子已经花了7万块,防盗门、暖气、橱柜等也搬不走。杨先生想问,这些费用,他可以要求房东承担吗?
租房是许多人生活和工作的必要选择,也是一种常见的民事法律关系。租房双方,即房东和租客,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签订租赁合同,明确约定租赁期限、租金、押金、维修责任、解约条件等重要条款,以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