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和糖尿病可以申请门诊慢病吗?最全解答看这里!
现代社会中,糖尿病与高血压均已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耳熟能详的慢性病 ,而且二者往往关系密切。
糖尿病病人中高血压的患病率明显增高,约为非糖尿病人群的2倍,并随年龄增长、体重增加及病程延长而上升,女性高于男性。
国外有关资料显示,糖尿病病人中高血压患病率为40%~80%;我国的报道低于国外,为28.4%~48.1%。此外,糖尿病人群中高血压发生早,其患病率高峰较非糖尿病人群提前10年。
虽然这两种疾病发病率高,但因为早期并没有太明显的症状体征,而且就算是已经确诊,许多人也并没有进行规范治疗,导致后期各种并发症的发生。
糖尿病高血压病都需要长期的药物控制,尤其是并发症发生以后,这就给患者造成了一定的经济和心理负担。
那么医保对此有没有什么相关政策呢?
答案是有的。
高血压糖尿病如有合并症,符合以下标准者,可以申请门诊普通慢性病,享受按月或按季度报销,按年度限额。
门诊普通慢病,最新高血压病准入标准:

最新糖尿病准入标准:

那么,没有达到上述标准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是否就享受不到任何医保政策呢?
其实普通轻症患者,医保也有相应的门诊政策,那就是门诊“两病”。
两病特指高血压和糖尿病两种疾病,实行应报尽报(仅针对城乡居民医保);患者只需在村卫生室或向社区医院公卫管理科进行申报,那么高血压患者每年可以在基本统筹限额(每年350元)的基础上增加50元报销额度,糖尿病是增加100元;两种病都有的话,就是150元。
钱当然是不多,但考虑到我们国家的人口数量和这两种基础疾病的发病率,也只能略做补贴,可以说国家已经尽心了。
我是张悦,80后网络作者,本职医院医保管理专员。关注我,定期为您提供相关专业资讯,为您答疑解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