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小升初资格审核材料要哪些?在哪资格审核?
西安小升初无论上公办还是报民办,资格审核都是第一步。6月10日9:00-6月24日17:00小学、初中入学信息审核,具体各个区的审核时间、材料和地点暂未发布,小优整理了2020年的资格审核材料和地点可供各位家长参考。
碑林区
碑林区所需材料
(1)公办学校学区学位登记
①房户一致的碑林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其家长携带户口薄、房产证明到户籍对口资审点进行入学信息审核。
②西安市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由其家长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居住地对口资审点进行入学信息审核。
③优抚对象子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由其家长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单位驻地或居住地对口资审点进行入学信息审核。
(2)区级统筹公办学位登记
区级统筹公办学位由区教育局根据各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符合条件学生入学。
④家庭未购房的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由其家长持无房证明、租房合同、房主房产证明、社区居住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对口资审点资审。
⑤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家庭已购房的家长持房产证明,未购房的持无房证明、租房合同、房主房产证明、租住地社区居住证明到居住地对口资审点资审。
⑥合同期内的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适龄子女。由其家长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对口资审点资审。
⑦城市拆迁户适龄子女。已安置的,到安置地对口资审点资审;未安置的,家长须持房屋拆迁协议、租房合同、房主房产证明、社区居住证明到居住地对口资审点资审。
⑧非中国国籍学生。需在我区就读义务教育学校的,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外籍人员适龄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办理。由其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到居住地对口资审点资审。
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在碑林区就读的非碑林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区教育局根据区内初中学校学位情况推荐一所公办初中学校,接小学通知后家长持户口簿和素质报告册等小学毕业证明材料到推荐学校对口资审点进行资审;
未在碑林区小学就读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需在本区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持“四证”和素质报告册等小学毕业证明材料等到居住证地址对口资审点进行资审。
碑林区审核地点


新城区
新城区审核材料
(1)公办学校学区学位
①房户一致的新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携带户口薄、房产证明、监护人身份证到学区学校进行入学信息审核。
②西安市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由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按照政策规定携带有关材料到相关部门审核,区教育局按照政策安排入学(见附件6)。
③优抚对象子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政策规定由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有关材料到相关部门审核,区教育局按照政策安排入学。
(2)区级统筹公办学位
区级统筹公办学位由教育局根据各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学生入学。在集中审核点公布统筹学位,公开招录规则和意向学校。
①家庭未购房的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家长持无房证明、租房合同、房主房产证明、社区居住证明到集中审核点进行信息审核。
②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家庭已购房的家长持房产证明,未购房的持无房证明、租房合同、房主房产证明、租住地社区居住证明到集中审核点进行信息审核。
③城市拆迁户适龄子女。已安置的,到安置地对口审核点审核;未安置的,家长须持房屋拆迁协议、租房合同、房主房产证明、社区居住证明到集中审核点进行信息审核。
④非中国国籍学生。需在我区就读义务教育学校的,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外籍人员适龄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办理。由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到集中审核点进行信息审核。
新城区审核地点

莲湖区
莲湖区资格审核材料
2020年莲湖区政策未说明资格审核所需材料,可参考其他区域的材料!
一、分类登记
①先安排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②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学位供给等情况,按照“提前摸底、公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的原则安排特殊群体子女入学
二、特殊子女
特殊群体子女(莲湖户籍户房一致的残疾儿童少年除外)入学可依据区教育局提供的学校信息,结合家庭实际选报2所意愿学校(名单在资审点公布)
区教育局将参考意愿,结合社会保险缴纳、购房情况(家庭自有产权房、非产权居住地)、务工情况及居住时限等综合因素进行积分顺次安排入学。
也可结合紧密型“名校+”教育联合体的情况,在确保“+校”学区学生应入尽入前提下,在“名校+”教育联合体内统筹到“+校”入学。
莲湖区审核地点


高新区
高新区资格审核材料
一、分类登记:
1.学区内生源在对应学区学校审核,入学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
2.集体户、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西安市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等其他入学群体,在实际居住地所在镇街设置的资审点审核,入学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在资审点审核过的资料(复印件)必须留存,以备查验。
二、录取顺序
第一类:
1.符合户房一致的学区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符合高新区征地拆迁政策的拆迁过渡人员子女;符合户籍在高新区,房产在高新区,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
2.符合优抚对象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人员子女;符合西安市政策准入类人员子女。
第二类:
1.符合高新区招商引资、高层次人才引进、支撑保障体系类子女入学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
2.符合非中国国籍学生,实际居住在高新区,需在高新区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外籍人员适龄子女。
第三类:
1.符合高新区集体户籍入学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
2.符合高新区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内)入学政策的承租人适龄子女。
3.符合高新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
(1)优先安排高新区内有房,户籍在西安市以外(含周至、鄠邑、蓝田)适龄儿童、少年;
(2)其次安排户籍在西安市外(含周至、鄠邑、蓝田),西安市内无房,劳动关系、社保关系在高新区、长期在高新区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3)最后安排户籍在西安市外(含周至、鄠邑、蓝田)无社保,长期在高新区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高新区审核地点
2020年高新区资格审核地点如下:


国际港务区
(1)各初中资审点:本区房户一致的小学毕业生直接到对口学区初中参加入学信息资格审核。
(2)初中区级资审点:初中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类学生信息审核工作,按照父母或监护人居住证或户籍所属区域,到区级指定的资审点(区招生办公室)参加资格审核。

灞桥区
灞桥区审核材料
1.优抚对象适龄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需携带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2.集体户、挂靠户、空挂户子女,公租房承租人适龄子女需携带资料: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为户口本首页、父母以及儿童少年户口所在页,正反面复印在A4纸一页上;孩子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的,需提供孩子出生证、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租房承租人适龄子女需另提供公租房租房合同或证明材料。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携带“四证”原件复印件,积分入学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
灞桥区审核地点
初中信息审核地点及咨询电话
1.红旗街道辖区资审点:市47中学
咨询电话:83584287-8021
2.席王街道辖区资审点:东城一中56中校区
咨询电话:15829000373
3.洪庆街道辖区资审点:市19中学
咨询电话:15029489125
4.灞桥街道辖区资审点:灞桥镇小学
咨询电话:83610026
5.狄寨街道辖区资审点:市62中学
咨询电话:82609299
6.纺织城街道辖区资审点:东枣园小学
咨询电话:83520096
长安区
长安区资格审核材料
审核所需资料
1)共性资料:
①《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学生及家长登录招生平台或微信公众号(xaywjy)自行下载并填写;或复印已有的空白表格进行填写。
②户口簿原件及首页、户主页、适龄儿童页复印件。
③小学毕业生相关证明材料(综合素质评价手册、或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籍信息表)
(2)各类适龄少年所需资料:
①长安区户籍适龄少年:提供以上“共性资料”和居住资料。
②《西安市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一览表》中适龄少年及各类优抚对象子女:提供以上“共性资料”和《西安市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一览表》规定的相关证明原件、复印件。
③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以上“共性资料”和“四证”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取得的西安市居住证,居住证地址必须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同时,租房人员须提供《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或与房屋产权所属人签订的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购房人员须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我市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户籍随迁子女父母无需提供居住证,但需提供以上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
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籍簿及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流出证明——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务工人员子女在户籍地无监护条件,同意学生流出接受义务教育的证明。
④约定群体的业主子女及高校教职工子女:提供以上“共性资料”和约定入学的相关证明材料。
长安区审核地点
(1)长安区户籍适龄少年:在户籍所在地相应的街道学区公办初中进行信息审核(长安区集体户、挂靠户适龄少年在“集体户、挂靠户、随迁子女审核点”审核)。
(2)《西安市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一览表》中适龄少年及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在韦曲街道申店小学进行信息审核。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①韦曲街道:在长安区第三初中(原韦曲街道申店初中)进行信息审核。
②郭杜街道:在郭杜街道香积寺初中进行信息审核。
③其他街道:在居住地就近的公办初中进行信息审核。
(4)约定群体的业主子女及高校教职工子女:在相应约定的民办初中进行入学资格核定。
经开区
经开区审核材料和地点
本区户房一致学生入学小学:家长持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到学区对应小学进行信息审核。
初中:我区小学毕业生由毕业学校依据《信息审核登记表》、户口簿在学区对应中学进行信息审核;未在我区小学就读但具有我区户籍的回流学生,持《信息审核登记表》、户口簿、《毕业生登记表》或小学毕业相关材料到海关大楼一层接待大厅进行信息审核。
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西安市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登记报名告知书及报名条》(以下简称《报名条》)。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经开区中心区及高铁新城区域居住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家长持《信息审核登记表》、“四证”等相关证件,按照安排的时间节点(见附件3),到海关大楼一层接待大厅进行信息审核,填报意愿学校,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
经开区泾渭新城区域居住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持《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四证”等相关证件到居住地学区对应学校进行信息审核,填报意愿学校,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
5.外地户籍政策规定准入类群体子女入学凡符合义务教育政策准入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见附件4),由学生家长持相关证件和证明到海关大楼一层接待大厅进行信息审核,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
6.其他群体子女入学以下类型群体子女入学需持相关证件或证明,到海关大楼一层接待大厅进行信息审核,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1)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依法保障辖区内残疾儿童、孤儿接受义务教育,落实“一人一案”,并全部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
(2)辖区内现役军人子女。按照市教育局、西安警备区《关于进一步做好〈西安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精神,妥善安排辖区内现役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3)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省应急厅、省教育厅、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陕西省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细则〉的通知》(陕应急〔2019〕147号)精神, 妥善安排辖区内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4)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照公安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陕公政发〔2019〕92号)精神,积极做好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工作。
(5)防疫一线人员子女。按照《西安市激励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的若干措施》(市政办发〔2020〕3号)精神,做好防疫一线工作人员子女入学工作。
(6)新落户人口子女。按照《西安市2018年新落户人口适龄子女就学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按照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西安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实施细则〉的通知》(市教发〔2020〕81号)执行。
(7)非中国国籍学生。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外籍人员适龄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办理。
(8)集体户籍学生。户籍随父母在经开区集体户上的适龄儿童少年、在经开区居住的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及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落户人员的适龄儿童少年,已购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未购房的提供租房合同、租住地社区或物业开具的居住证明。在海关大楼一层接待大厅进行资格审核,填报意愿学校,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
(9)廉租房(合同期内)承租人子女。家长需持廉租房协议申请登记,填报意愿学校,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
(10)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内)承租人子女。家长持公租房协议申请登记,填报意愿学校,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
浐灞区
浐灞区资审材料
一、房户一致
1.户口簿;
2.房产证明材料:《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属村民自建房屋或安置房的,由所在村委会或社区出具证明材料,并经所在园办确认;
3.《预防接种证》(小学)或《毕业生登记表》(初中);
4.学校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二、优抚对象子女、西安市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合同期内的廉租房、公租房承租人适龄子女
1.与住建部门签订的合法有效租赁协议;
2.户籍证明(外地户籍需同时提供流出证明);
3.《预防接种证》(小学)或《毕业生登记表》(初中);
4.学校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三、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适龄子女及其家长户籍卡;
2.租房协议或房产证明材料;
3.儿童《预防接种证》(小学)或《毕业生登记表》(初中);
4.学校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浐灞区审核地点
审核地点:
(1)“房户一致”适龄儿童少年(审核资料见附件3)到户籍对应学区公办学校进行入学信息审核;
(2)优抚对象子女、西安市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见附件4)、合同期内的廉租房、公租房承租人适龄子女(审核资料见附件3),到浐灞生态区招生办进行入学信息审核;
(3)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审核资料见附件3)根据分区到实际居住地周边就近的公办学校进行入学信息审核。
曲江新区
曲江资审材料和审核地点
第一类
①属于公办学校学区学位的类别:房户一致的学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审核地点:
对应学区公办学校(曲江第五小学到曲江第一小学(海洋校区)进行信息审核,曲江第六小学、曲江第七小学到曲江第二小学(雁翔校区)进行信息审核)。
初中资审资料:
全家户口簿、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 、小学学籍证明、《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
②属于优抚对象子女及政策规定准入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审核时间:
6月28日9:00至7月3日17:00 审核地点:中小学均在曲江第三中学(雁塔区公田五路与春临五路十字东北角)
第二类
属于区级统筹公办学位的类别:曲江新区规划范围内以下六类适龄儿童少年,由曲江教育局根据各校学位空余情况,参考学生意愿统筹安排学生入学。
审核地点:
中小学均在曲江第三中学(雁塔区公田五路与春临五路十字东北角)
六类人群:
拆迁前学区属于雁塔区移交我区的公办学校学区范围内,且未安置的拆迁户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集体户籍适龄子女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廉租房(合同期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内)承租人适龄子女入学。
非中国国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雁塔区
雁塔区资格审核材料和地点
学生家长持《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及相关支撑材料到户籍对应或居住地对应的信息审核点进行入学信息审核,信息审核点依据学生家长提供资料,分别按照公办学校学区学位或区级统筹公办学位分类登记、入户调查,指导家长合理填报意愿学校。
①属于公办学校学区学位的类别:人、房、户一致的学区内雁塔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小学:持全家户口簿、房产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到学区对应小学审验资料。
初中:在我区小学就读的雁塔区户籍毕业生,持户口簿、房产证明在学区对应中学审验资料;未在我区小学就读雁塔区户籍毕业生,需要回本区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持户口簿、房产证明、学籍证明、小学毕业相关资料,在学区对应中学审验资料。
②属于区级统筹公办学位的类别:区级统筹公办学位即根据雁塔区各校学位空余情况、参考家长意愿统筹安排入学。
第一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由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其单位或居住地对口信息审核点进行资审。
第二类:雁塔辖区拆迁户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城市拆迁户已安置的雁塔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到学区学校信息审核点资审;未安置的雁塔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或监护人)持入学申请、拆迁办证明、暂住地证明、租房合同及房主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土地证明复印件)到居住地对口信息审核点资审。
第三类: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户籍随父母在雁塔区集体户上的适龄儿童少年、在雁塔区居住的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及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落户人员的适龄儿童少年,家庭已购房的家长持房产证明,未购房的持无房证明、租房合同、房主房产证明、租住地社区居住证明,初中入学同时要提供《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小学毕业相关资料到居住地对口信息审核点资审。(见附件5)。
第四类:西安市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由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其单位或居住地对口信息审核点资审(见附件2)。
第五类:廉租房(合同期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家长持廉租房协议到居住地对口信息审核点资审。
第六类:非中国国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在我区就读义务
教育学校的,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外籍人员适龄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办理。由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到居住地对口信息审核点资审。
第七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进城务工人员是指非我市户籍并取得西安市居住证的务工人员及我市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户籍到城区合法稳定居住务工的人员。我市其他区县、开发区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见附件6)
审核地点
小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四证”到居住地对口小学信息审核点资审。
初中:在雁塔区就读的小学毕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区教育局按照居住地统筹到对应公办初中学校进行资格审查,接到小学通知后的家长,持“四证”到统筹对口信息审核点进行资审;未在雁塔区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在本区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持“四证”到居住证地址对口信息审核点进行资审。
第八类: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内)承租人适龄子女入学。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政策准入类政策的,持相关证件到实际居住地对口信息审核点进行资审;不符合入学政策者,回户籍所在地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