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农民独生子女费比企业退休人员还高?是的,看看怎么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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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人口计生委、江苏省财政厅全面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实施方案》和《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口计生委关于调整江苏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标准的通知》文规定,江苏农民符合条件的可申领独生子女奖励扶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每年960元),半年发放一次,直至去世为止。

江苏省农民独生子女奖励扶助政策全省统一,标准省里只规定最低金额,各地标准只能高不能低,且必须在每年的6月和12月份将半年的奖励扶助金直接打人到本人银行奖励扶助金专户。对于只生育一个女孩的夫妻,政策建议可以适当提高奖励扶助金标准(比如南京的就提高到每人每月90元)。

若按照江苏省农民人均寿命76.06岁计算(男性为73.63岁,女性为79.05岁),在标准不变的情况下,江苏省农民人均累计领取的独生子女奖励扶助金将达到15360元,其中男性13120元、女性18240元

当然,具体到符合条件的农民领取多少,一是看领取时的标准,二是看本人寿命了。如果标准逐步提高到每年1500元,活到90岁的话,累计领取奖励扶助金超过4万元也是不是没有可能性的。

总之,比起江苏省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一次性2400-3600元要高多了。

哪些农民可以享受独生子女奖励扶助金政策?

按照政策,江苏农民的子女是在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若夫妻俩只生育1个孩子的,或没有亲生子女但按照法律程序收养1个孩子的经批准允许生育2个孩子但其中1个孩子在未生育前就死亡的在年龄达到60周岁的时候就可以申领独生子女奖励扶助金。

夫妻俩没有生育又没有收养孩子的,无需独生子女证,到60周岁也可申领奖励扶助金。

对于夫妻俩只生育的1个孩子死亡后,没有再生或收养孩子的,则可以提前到50周岁申领奖励扶助金。

符合上述申领条件的夫妻,如果双方都是农民的,俩人皆可享受,按照各自的年龄到龄即可申领;如果夫妻只有其中1人是农民的,谁是农民谁享受。

奖励扶助金如何申领?

农民当年达到申领条件后(50周岁或60周岁),请于当年的3月1日10日(务必不要错过时间),携带农业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土地承包经营证到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填写好《江苏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表》后,连同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交村民委员会即可。

如果子女是收养的,还需要准备依法收养子女的相关证明;子女死亡的需要提供原始死亡证明(在医疗机构死亡的由医疗机构出具,其它死亡的由子女死亡地村民委员会出具并经派出所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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