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不胜防!克隆微信头像和昵称的“好友”来借钱

2018-05-08 13:48

发送请求的人原本就是微信里的联络人,您收到过类似的加好友申请吗?

一模一样的微信头像和昵称,一些用户以为是被自己误删的,就随手通过了对方的申请。不曾想,也许这个人根本不是你的“原装”好友。日前,慈溪法院就审结了一起冒充微信好友的诈骗案。

2017年10月5日晚,施先生睡一觉醒来迷迷糊糊看了一眼手机,发现微信上有个请求添加好友的新信息。点开一看对方的微信头像和昵称,发现和好友胡先生的一模一样,施先生以为是自己把对方误删了,就通过了申请。

到了第二天早上,施先生收到前一晚重新添加的好友“胡先生”发来的微信消息,对方提出想暂借2000元。因为平时关系铁,施先生不假思索便通过微信转账过去。过了一会,“胡先生”又通过微信提出借3000元,施先生二话不说微信转账。不久后,“胡先生”第三次开口,这回想借5000元。因为微信只剩3000元的支付限额,施先生便只打了3000元。过程中,施先生都是用语音发信息,而“胡先生”则一直用文字。

“他好像很急,见我微信转不了账了,让我通过支付宝再弄个7000元过去。”施先生开始有点起疑心,但转念一想可能是自己多心了,还是帮好友救急要紧,就又通过支付宝把钱转到了对方指定的账户。可转完第四笔钱后没多长时间,“胡先生”第五次通过微信发来信息要再借5000元。施先生这时感觉非常不对劲,马上通过电话找好友胡先生核实,最终发现自己确实被人骗了。

同年12月,警方多方调查后发现有犯罪前科的慈溪男子胡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当时我在网上赌博输了很多钱,就想到找施先生骗点钱来继续玩。”经审讯,胡某如实交代了其骗取施先生15000元的犯罪事实。“之前向施先生借过1000元,但一直没有还。如果我自己出面再借肯定是不行的,就想到了冒充自己也认识、和施先生又要好的胡先生的微信”。

最终,胡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违法所得的15000元继续予以追缴,退赔给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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