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发布《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总体规划(2018—2025)》的征求意见稿,针对深圳市城中村居住用地划定了综合整治分区范围,范围内用地在2018-2025年内不得纳入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土地整备计划及棚户区改造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