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集美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12月7日10时起,将集美区集美街道浔江路81号;
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等要求,经专家组综合研判,自2022年12月9日18时起,将湖里街道海天社区海天路65号、湖里街道康晖社区南山路578号、禾山街道枋湖社区林后社159号、禾山街道禾缘社区五缘西三里107号、殿前街道高殿社区寨上社2287号、湖里街道南山社区南山路103号、湖里街道塘边社区华荣路46号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规定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经综合研判决定,自2022年12月10日13时00分起,将同安区西柯街道官浔社区西官浔里726号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集美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12月8日6时起,将集美区銮浦路90号;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规定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经专家组综合研判,思明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12月4日15时07分起,将思明区莲前街道前埔社区前村139号、120号、138号、140号、159号、537号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规定和《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经专家组综合研判,海沧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12月9日起,将海沧区嵩屿街道石塘村南片155号、海沧区海沧街道渐美村81号调整为低风险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