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成危楼了,不能住了,非拆不可了,别说住离它近了都不安全了,那时咋弄,也许好多人终于还完贷款了,也许有人还没还完呢,等拆迁危改吗,这楼都盖那老髙了,那么多人得回迁或给补偿,就楼底那点地,还是国家的,谁来投这资呢,利润在那呢?
每一个购买商品房的人心里都有一个忧虑,就是几十年后房子老旧了,成危房了,该怎么办呢?毕竟大家在县城置房都掏了几十万,在省钱的大多都掏了几百万,那些北上广的很多都掏了上千万,花了这么多钱,大家都是奔着做留鸟的心态安家的,而不是做一个需要在不同城市来回奔波的候鸟。
想必大家都非常地清楚,所谓的“危房”用大白话来说就是房屋出现了裂痕,随时可能会倒塌,不能居住的房屋,如果生活中出现这样的房屋,那么房屋使用权人或是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危房鉴定,然后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住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