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已于3月1日正式实施,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广开来。这次修改涉及12个条款,除将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取消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外,还放宽了企业经营场所的闲置,但与此同时却加强了企业诚信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2018年10月26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一、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作如下修改:将第一百四十二条修改为:“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随着国家出台各种政策鼓励创业,国内创业浪潮一浪高过一浪,创业者数量每年激增。2014年3月1日新公司法的正式实施,让2014年更是成为创业元年。不过,在开始充满激情与梦想的创业旅程开始前,企业注册是创业绕不开的一步,注册完公司才能开展业务。
新《公司法》10月26日起施行,修改后的条文统一公布,会计人又要重新学习了。修改后的《公司法》明确,六种情形下,公司可收购本公司股份,包括:与持有限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
修改后的《公司法》明确,六种情形下,公司可收购本公司股份,包括:公司可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情形决议机关持有股份的时间、份额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经股东大会决议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经股东大会决议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3.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