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沈阳住房公积金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若干政策举措”新闻发布会。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龙加就“关于优化调整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若干政策”作新闻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
2月22日,记者从沈阳市政府获悉,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沈阳市将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和放宽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政策。从3月1日起,沈阳市取消职工现金购买自住住房须在购房两年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间限制。
查看详情>>正午·12点 | 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9项新调整,10月8日起实施!_新闻中心_沈阳网0.5个百分点!央行降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4年9月27日起,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不含已执行5%存款准备金率的金融机构)。
刚刚,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李露萍在“简化职工购房公积金提取事项”新闻发布会上公布,自2021年7月5日起,沈阳职工购买商品房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不再需要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只需持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更好满足广大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优化如下:一、取消职工现金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时限。
据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赵雷介绍,2019年7月,沈阳市房产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沈阳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点工作方案》,2019年8月,《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正式施行,中心对照上述政策,经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对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政策做出调整。
9月27日,沈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关于优化调整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若干政策”新闻发布会,经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优化贷款、提取政策和提升服务3个方面发布相关政策措施。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提高职工购房资金支付能力,更好满足广大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对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调整如下:一、阶段性支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4月8日,沈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了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发布会,会上传来最新消息,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职工在沈阳市行政区域贷款购买自住住房,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时限为2024年11月30日前。
据“沈阳发布”消息,2月21日,沈阳市召开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和放宽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政策新闻发布会。3月1日起,取消职工现金购买自住住房须在购房两年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间限制,调整为职工现金购买自住住房,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分别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