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网购已成为消费者们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一些商家常常以商品已拆封为由拒绝执行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或者在消费者签收产品后以此视为认可商品质量合格导致消费者在遇到质量问题时陷入困境难以维权近日,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在普法宣传活动中也遇到了类似的咨询那么,作为消费者我们应
某日,李女士在浏览手机app时看到重庆某贸易公司实体店铺展示商品中有同款包,李女士按联系方式添加微信、沟通,确认是同款后表示要购买,该公司告知李女士可以通过某app链接购买,且承诺此商品“闲置无使用、边角没有磨损、没有破皮”,“一帧一帧”仔细观看过产品视频后,李女士果断下单。
来源:【中国路桥新闻网】吴先生:我最近在网上买了一个背包,收到货并试背后,对颜色和款式都不太满意,因此在七天内申请了无理由退货,并自己出运费把背包连同质保卡等附件一并寄给了商家。商家收到货后,拒绝了我退货退款要求,理由是包上有一处黑色污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