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约,亦称订婚或定婚,是男女双方以将来结婚为目的而作的事先约定。现实生活中,婚约虽然不是结婚的必经程序,但作为一种民风习俗,有其自身的社会基础和历史文化背景。按照我国迎亲嫁娶的民间婚俗,订婚男女往往会有一些财物往来,俗称彩礼。
此次“女子离婚彩礼全退”事件中,当事男女双方到底是何情况下离婚,或者说女方到底该不该退彩礼、该退多少彩礼,这是比较私人的事情,外人可能无从知晓,也不好评说,但当事女子主动退彩礼,还是宣示出某种公共价值,值得言说一番。
1月10日,话题#同居四天后分手男子要求返还彩礼#引发热议。据悉,该事件系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法院公开的一起彩礼纠纷案件,男方在同居时,将原本为前女友购买的70余克“三金”给付了女方,并通过支付宝向其转款10000元。
小兰是单亲母亲,带了一个孩子,家里之前给她相亲介绍了一个男的,两个人已经订婚。一听这个就觉得好笑,这摆明就是污蔑,不说小兰没有做过这样的事情,就是平常去查一个人有没有去酒店开房,就算公职人员也没有权利。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栾艺伟 记者 毛晓华)小王和小肖相识恋爱,双方订婚后,男方小王家通过媒人支付了礼金16.8万元。然而订婚不久,两人产生矛盾,小王提出退婚,并要求小肖返还礼金。小肖则认为,小王悔婚给其造成了精神打击,应当进行精神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