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场监管局】快速维权系民生,不辞辛劳终退费近日,市民史女士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向天通苑南市场所反映道:“我在万优汇三层某服装店购买了一件衣服,试穿后感到不合适,想要退货退款,但商家拒绝了我的要求,表示售出后只换不退,希望相关部门可以予以调解。
穿了两天的鞋子开裂。(来源:受访者)信网12月28日讯(记者 赵宝辉)“新买的鞋子,才穿两天就开胶,商家却说不支持退换。”连日来,市民张先生为了这次消费纠纷可谓操碎了心。据了解,这双鞋子是张先生于12月15日在一家名为海口龙华渝逸栋商贸行的店铺购买。
虽然现在各大平台的保障措施日趋完善,但网络购物各种坑还是很多,绝大多数人会不可避免地买到质量有问题的商品,更令人烦恼的是当我们要求商家退货时,商家会找出各种理由拒绝退货要求,让人即生气又感到无可奈何,那我们该如何正确的维权呢?
【区市场监管局】衣服质量有问题市场监管调解退货近日,一位市民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反映:“我在辖区内某超市二层内衣店支付135元购买了衣服,刚出店门就发现衣服有质量问题,于是找店家要求退货,店家以不影响穿着和试穿过无法退货为由拒绝了退货,希望相关部门可以协调解决退款问题。
日常生活中网购已成为消费者们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一些商家常常以商品已拆封为由拒绝执行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或者在消费者签收产品后以此视为认可商品质量合格导致消费者在遇到质量问题时陷入困境难以维权近日,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在普法宣传活动中也遇到了类似的咨询那么,作为消费者我们应
2025年第92期(总第234期)维权无忧,天天在线!红网携手湖南省消保委开展“天天3·15 律师在线答疑”公益活动,32名专业律师轮值在线,365天响应消费者诉求,让您的合法权益天天有保障!本期由湖南省消保委第三届律师团徐玉莲律师(湖南潭州律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法律解答。
来源:【中国路桥新闻网】吴先生:我最近在网上买了一个背包,收到货并试背后,对颜色和款式都不太满意,因此在七天内申请了无理由退货,并自己出运费把背包连同质保卡等附件一并寄给了商家。商家收到货后,拒绝了我退货退款要求,理由是包上有一处黑色污迹。
深圳新闻网2024年3月15日讯(深圳晚报记者 李超 实习生 林钰莹)商品退换却被商家无故找茬?七天无理由退货是否有条件限制?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卷入商家所谓的“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泥潭之中。本该为消费者保驾护航的政策,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却屡遭挑战,阻碍了消费者的维权之路。